16類消防常見隱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發生火災后易蔓延或影響其他建筑安全 。
2、建筑物結構和耐火等級與其他使用性質不相符,不符合防火規范要求 。
3、建筑物的通風采暖系統、電氣系統、內部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 。
4、火源、熱源、電源距可熱物較近 。
5、禁火區內有火源 。
6、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場所的電氣設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
7、沒有按規定設置避雷設施,或避雷設施失效 。
8、應設置消除靜電裝在而未安裝,或靜電裝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
9、電焊工、電工、油漆工等從事火災危險性的操作工種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 。
10、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不具備安全意識上崗 。
【16類消防常見隱患】11、消防水源不足 。
12、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 。
13、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施 。
14、占用防火間距,如在防火間距內堆放可燃物品 。
15、在工作車間、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 。
16、易燃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包裝不符合規定 , 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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