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多少個死刑罪名

【刑法有多少個死刑罪名】
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死刑罪名有46個 。
【法律依據】
《刑法》第48條規定,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 , 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準 。
《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年滿75周歲以上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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