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泰興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最新政策 泰興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報銷標準

泰州泰興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最新政策 泰興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報銷標準

泰州泰興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最新:
一般人員
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即為1月1日-12月31日)內,參保人員連續合理治療至痊愈(未有間斷為一次,一般不超過7天) , 在本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 , 每次起付標準為30元,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 50%,年內累計最高報銷500元 。其中在實行鄉鎮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不設起付標準,年內累計最高報銷150元 。

在校學生和未成年
在校學生及非在校未成年人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不受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限制 。
產前檢查、生育引起的流產、引產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產前檢查、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的政策范圍內門診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 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
【泰州泰興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最新政策 泰興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報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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