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年終獎發不發由誰決定 茂名教師年終獎

茂名年終獎發不發由誰決定 茂名教師年終獎

茂名年終獎發不發由誰決定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七條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
根據上述規定,獎金發放與否 , 既要考慮勞動者的工作業績 , 又要結合單位增收節支的情況來確定 。

年終獎屬于獎金的一種 , 是指每年度末單位給予員工的獎勵 , 是在綜合公司全年經營利潤的前提下,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從《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現行有效的勞動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對最低工資標準、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等有強制性規定 , 而對用人單位是否設定年終獎、如何設定等 , 并沒有強制性要求 。因此,年終獎發放與否以及發放標準 , 在法律層面上應當屬于單位的分配自主權范疇 。


【茂名年終獎發不發由誰決定 茂名教師年終獎】當然,這并不等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決定年終獎的分配對象以及不同對象的分配標準,不能“喜歡誰發給誰,不喜歡誰不發誰” 。在年終獎的發放上 , 用人單位仍然要遵守公平與按勞分配原則 。在同一單位,勞動者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相同的年終獎分配權利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