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對保租房租賃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如何處理?

申請人對保租房租賃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如何處理?

申請人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信息或婚姻狀況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如何處理?
申請人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信息或婚姻狀況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提供相關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租賃備案、租金支付憑證或婚姻狀況等材料申請復核 。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申請人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 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費用:

【申請人對保租房租賃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如何處理?】(1)申請人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申請人及配偶按照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已經本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
(3)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生效中的提取業務;
(4)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5)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 , 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也應當符合以上提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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