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改善型住宅總平面布局要求 江蘇省舊房改造政策


江蘇省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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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區布局與建筑形態應充分考慮與周邊環境、建筑的關系,通過合理布局組團空間和集中綠地,營造疏密有致的空間形態,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鼓勵采用圍合的布局形式,結合景觀設計營造宜人的鄰里交往尺度
2、充分利用周邊景觀資源,盡量避免樓與樓、戶與戶之間的相互干擾 。
3、宜采用計算機模擬技術對住區布局進行優化 。住區室外環境在冬季典型風速和風向條件下,建筑物周圍人行區距地高1.5m 處風速小于5.0m/s,戶外休息區、兒童娛樂區風速小于 2.0m/s,且室外風速放大系數小于2:過渡季、夏季典型風速和風向條件下,場地內人活動區不出現渦旋或無風區
4、除臨江、臨湖及城市規劃特殊區域外,住宅建筑高度原則上不應大于60m,容積率不宜小于0.8,也不宜大于1.8 。
二、改善型住宅應合理控制建筑面寬和高度,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不應大于70m 。
2、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不應大于 65m 。
3、建筑高度大于60m , 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不應大于60m 。
【2024年江蘇改善型住宅總平面布局要求 江蘇省舊房改造政策】4、不同建筑高度組成的連續建筑,其最大連續面寬的投影上限值按較高建筑執行 。
三、改善型住宅與高速公路、國省道、軌道交通隔離柵的距離宜控制在200m以上,與城市快速路的距離宜控制在100m以上 。
四、除臨江、臨湖及城市規劃特殊區域外,改善型住宅每棟應有不少于 2/3的戶數 , 其日照標準在《住宅設計標準》DB32/3920基礎上提高1小時,累計時間段不應超過兩段 。
五、合理打造住區出入口、住區大堂、組團大堂、單元門廳、候梯廳、地下車庫的多層級公共空間體系,提升住戶歸家動線的儀式感、安全感和體驗感 。
1、住區主出入口宜結合住區大堂設置酒店式落客區等方式提升住戶歸家體驗 。
2、住區大堂宜綜合考慮住戶生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候車、無風雨歸家路線、業主日常出行活動等,一站式解決住戶多個使用場景 。
3、住區宜設功能性次出入口,設置訪客車位、快遞車位、智能快遞存放區域等 , 避免影響主要人員、車行出入口 。
4、住區出入口附近宜設置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車輛臨時停靠泊位及共享單車停放等區域 。
六、住區內部應采用人車合理分流的交通組織方式,進行“人、車、非機動車”分流設計 。合理規劃地上人行歸家流線和地下車行歸家流線,考慮出租、搬家、急救、快遞、垃圾清運等不同車輛的動線 , 減少對小區的干擾 。鼓勵結合風雨連廊體系打造無風雨歸家流線,
七、改善型住宅機動車位配置數量應與套型建筑面積相適應 。宜參照下表
2024年江蘇改善型住宅總平面布局要求 江蘇省舊房改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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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改善型住宅停車位宜符合下列要求:
1、宜根據條件設置子母車位或較大車位(寬度不小于2.6m,長度不小于 5.5m),數量不小于普通住宅配建標準的20%,較大車位宜設在地下單元門廳附近 。
2、所有配建停車位應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條件,非產權停車位充電設施應配建到位,且應具備有序充電功能,有序充電樁應具備控制充電設施輸出功率功能,實現錯峰充電 , 并與住區主體建筑同步規劃、設計、建設、驗收 。住區充電基礎設施應以小功率慢充為主、大功率快充為輔 。
3、條件允許時,根據住戶需求設置個性化車位和儲藏空間 。
九、住區內應在單元附近預留急救車、搬家車及無障礙停車空間 。
十、非機動車庫(區)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進行設計 , 除應符合《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DB32/T3904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集中設置,不得影響人行出入 。
2、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邊界與住宅門廳,外墻門、窗、洞口等開口部位 , 安全出口之間的最近邊緣的水平間距不應小于6.0m 。
3、電動自行車庫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排煙設施
4、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設置視頻監控,并具備熱成像功能;當區域溫度異常時 , 報警信號應及時傳入消防控制室 。
5、住區內應設明顯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導向標識,電動自行車庫內應設清晰的安全疏散路線標識 。
十一、住區人行活動區域應設置連貫的全程無障礙通行系統,并符合《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GB55019及其他無障礙現行相關要求;設有閘機的出入口或通道應充分考慮老人、兒童、行動不便人士的無障礙通行需求 。
十二、鼓勵改善型住宅設置空間開敞、無圍護結構的架空層作為休閑、健身、娛樂、學習、綠化等公共空間使用,但不得作為停車或車行交通空間使用 。架空層應與住區景觀一體化設計,打造室內外融合的公共空間
十三、檢查井蓋不宜設于住戶主要歸家流線上 , 確有困難時,應與路面體化設計,材質與路面一致,并采取相應的減震及防噪、防盜、防墜落、防位移措施
十四、住區應依據場地和周邊道路標高合理做好豎向設計 。圍墻外緣退讓道路紅線不宜少于1.5m 。在符合城市規劃以及消防、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勵毗鄰地塊共用圍墻;有城市設計的 , 按城市設計要求執行 。圍墻形式和材料應進行景觀化處理并能體現住區特色和品質 。
十五、住區內生活垃圾應分類收集和管理,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垃圾分類收集點的分布應滿足垃圾環衛車的通行與安全作業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的服務半徑不宜大于70m 。
2、地下垃圾收集點(房)宜設在地下單元門廳入口附近并進行隱蔽處理,并應有通風、供水、排水、清洗、除異味等措施
3、地上垃圾收集點應設置于主導風向的下風處,其位置應相對隱蔽并與周圍環境協調,距底層住戶的外窗間距不應小于10m 。
4、垃圾運輸車通行流線應避開住戶主要人行流線:
來源: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網址: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3/5/art_8639_11165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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