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辦理程序 開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辦理程序規定


開封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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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初審 。經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原由;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初審意見等報送區級住房保障機構審核 。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同時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員名單報送房產交易登記機構,5個工作日內完成房產登記、轉移信息等情況的核查,經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原由;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在其戶籍所在地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公示后3日內應當將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審核意見和公示情況等報市住房保障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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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出初審意見 。并同時將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人員名單報送房產交易登記機構 , 5個工作日內完成房產登記、轉移信息等情況的核查,經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 , 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原由;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公示后3日內應當將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等報送市住房保障機構 。

市住房保障機構對各級上報申請材料、審核意見和公示情況等進行審核 。
【開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辦理程序 開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辦理程序規定】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機構在“開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不少于7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 。市住房保障機構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 在“開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公布登記結果,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告知并說明理由 。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 , 可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申請復核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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