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西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大連中山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中山市西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中山市西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大連中山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個人(家庭)申請租住政府投資人才公寓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西區街道進行工商注冊和稅收登記非公有制企業、民營醫院、民辦學校工作的以下幾類人才(其中任一種即可):①經市人社局認定或評定的第一至七層次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②獲得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③經教育部認可學歷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 。

2.人才與其所在的非公企業、民營醫院、民辦學校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的合法勞動合同(申請租賃的期限應在有效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限范圍內),并在本街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三個月以上 。
3.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申請人及配偶未享受本市人才購房補貼 。
4.申請人沒有享受過本市人才公寓優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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