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養老保險山東省內不辦理轉移了嗎

淄博養老保險山東省內不辦理轉移了嗎:
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規[2021]4號)要求,自2021年12月31日起,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省內流動就業的,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
如果存在重復部分如何退費?
如果存在重復部分,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退還個人賬戶部分 。
淄博政務中心人社窗口咨詢電話:
【淄博養老保險山東省內不辦理轉移了嗎】0533-2188002;0533-2864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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