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屬于頂層住戶的嗎 樓頂是否屬于頂層業主

樓頂屬于頂層住戶的嗎 樓頂是否屬于頂層業主


樓頂屋面屬于全體業主共有 。
建設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對共有、共用的門廳、陽臺、屋面、樓道、廚房、廁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設施等,應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擔相應義務;除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獨占 。

【樓頂屬于頂層住戶的嗎 樓頂是否屬于頂層業主】樓頂屋面屬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共有部分 , 任何人(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和業主)對樓頂屋面不享有專有權,應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房地產開發公司無權擅自將樓頂屋面售予購房者 。如使用樓頂屋面與相鄰人發生糾紛,在司法實踐中按照以下方式處理:如果商品房內有通往樓頂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頂層住戶不得妨礙樓內其他業主經過公共通道通往樓頂屋面;如果沒有公共通道的,其他業主欲從頂層住戶室內通往樓頂屋面的,須經頂層住戶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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