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留學人員創業扶持資助配套標準

煙臺市留學人員創業扶持資助配套標準

根據《煙臺市留學人員創業扶持資助配套經費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配套標準
當年度申報入選相關資助計劃的項目,以有關部門文件公布的扶持資助額度為準 , 由市財政按 1:1 比例提供資金配套 。同一年度同一項目受“適用范圍”中多項資助的 , 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配套資助 。

適用范圍
獲得國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資助的留學人員及項目,具體包括:
1.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項目;
【煙臺市留學人員創業扶持資助配套標準】2.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項目;
3.留學人員來魯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項目;
4.其他海外留學人才回國資助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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